10个办公室,面积均超过国家规定一倍多
接到群众反映后,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位于通许县建设路和咸平大道交叉口东北角的通许县工作周转房建设工地,工地大门上没有写工地名称,工地门口的工作牌上写着:通许县工作周转房,主体是一栋7层综合楼。
只见7层综合楼已建到第3层,几十名工人正干得热火朝天。“这栋楼是干什么用的啊?”“这栋楼是贵宾楼,是供县委、县政府领导办公和休息用的。”几名工人说。在该楼的东西两侧也挖了地基,施工人员说,这里将来要建设车库和餐厅。
从整个施工规划图上看到该工地占地1.7万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为6560平方米,综合楼一楼和二楼设计有10个办公室,这些办公室的面积均在46平方米以上,其中最大的两个办公室面积为76平方米,3楼以上为住室。楼的南边有一个大花园,大花园的南边还有篮球场和羽毛球场。
有知情者说,该综合楼是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建设的,供他们办公和居住,将来装修标准也不低,整体档次非常高。
按照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县级正职办公用房为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可这栋楼上10个办公室的面积均超过国家标准一倍多。
不仅如此,由于该工地昼夜施工,害得周围住户整夜无法睡觉。该工地周围的多位住户曾经多次到环保部门反映该工地噪声污染问题,但都不了了之。
偌大综合楼,竟然啥手续都没有
今年4月26日,通许县工作周转房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对外发布招标公告,对该工程进行招标,招标公告显示,该工程建设面积为6560平方米,而这正是综合楼的建设面积。招标公告显示,该工程投资金额约1416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拨款。
2007年3月18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该《通知》目前仍有效)规定,县级党政机关建设办公楼,由省人民政府审批。该《通知》同时规定,从那时起一律不再审批党政机关新建、改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目。
河南省发改委投资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按规定,县级党政部门建设办公性质的楼房必须经过该处审批,但该处目前没有接到过通许县政府建设办公楼的申请,更没审批过。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通许县工作周转房建设工程领导小组负责人之一、通许县委办公室负责人张洪伟(音),他说,该综合楼是为家不在本县的县委、县政府领导建设的,供他们居住。他说,该楼上没有办公室。但记者在该楼的设计图纸上清楚地看到该楼一二层标注有10间大办公室,而且施工人员也说,他们是严格按照图纸施工的。
张洪伟(音)说,该楼建设的确没有向上级部门进行申请。那么,该楼建设办理了土地、规划、建设施工手续没有呢?他说,他不清楚,他建议记者向该楼的建设方通许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理徐某询问,但记者和徐某联系并说明情况后,徐某马上挂断了电话,给徐某发信息,徐某也没回。
按照规定,任何建设项目都必须办理土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手续,那么该楼办理这些手续没有呢?
记者采访通许县国土资源局产权产籍股芦股长时,他明确说,通许县工作周转房项目没有办理过用地手续。而按照规定,没有办理用地手续,就无法办理规划工程手续和建设施工手续。
不过,记者昨天下午就此问题采访通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股田股长时,他明确表示不接受采访。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说,国家明确规定县级党政机关建设办公楼必须经过省政府批准。有些地方为了规避该规定,就建设混合楼,楼上既有办公室又有住室,但这些楼仍是具有办公性质的楼房。从通许县建设的这栋综合楼来说,既然该楼一二层为办公室,就说明一二层是办公楼。既然是办公楼就应该经过省政府批准后才能建设,而该县没有经过上级部门审批就建设。